釋法風波:民主自決 反抗《基本法》困局

本文及圖片轉自八鄉朱凱廸

一旦「釋法」,我們不能再逃避事實,必須正視《基本法》的困局:所謂的「法治」,從來都建立在北京的解釋權當中。

關於釋法,有很多人認為,我們將再次面對「憲政危機」,其實我並不認同的。因為這種說法(香港又面對「憲政危機」)其實令我們忘記了現存的《基本法》已經十分不堪。

所謂的「憲政危機」,所謂對於「三權分立」的破壞,根本就已經完全寫在《基本法》當中!這部《基本法》並不是香港人授權而建立的,也不由香港人去修改的;這部《基本法》甚至可以任由北京作解釋、作僭建,所以至今普選仍然無期。那些我們認為保障緊我們的條文,也可以在一夜之間消失於無形。

到底,我們是否將會進入「憲政危機」,還是其實我們每日早已處於「憲政危機」當中呢?大家是否明白我們的處境?如果大家明白,我十分希望,我們不要再只空談「捍衛法治」、「捍衛三權分立」、「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我們要的,不再是困於現存《基本法》框架的民主運動,而是以「民主自決」為目標的未來。

「民主自決」是什麼?就是我們奪回那一部應由香港人去建立、應由香港人有權利作修改、應由香港法庭解釋的《基本法》。我們應重奪決定香港未來的權力。

無論是非建制派,還是每一位關心香港民主進程的人,我們不能再執迷於個別言論。我們要面對《基本法》、「人大831」、《一國兩制白皮書》、《確認書》而至「釋法」的歷史與現實,回應即將出現的政治考驗,一起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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