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的力量

英文原文來自紐約時報(2016年7月8日)
作者:David Brooks(《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其著作的台灣中譯本包括《社會性動物:愛、性格與成就的來源》及《品格:履歷表與追悼文的抉擇》)

譯者: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社會科學翻譯研究」課程(授課教師:萬毓澤)

 

西方社會的建立,預設了人根本上是自私的。馬基維利(Niccolò Machiavelli)與霍布斯(Thomas Hobbes)便提出了以人性自私為基礎的哲學,且影響深遠。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則從心理學的角度討論自私。他寫道,小孩「完全是自我中心的(egoistic);他們強烈感受到自己的需要,並拼命滿足自己」。

古典經濟學採用的模型,認為人主要受物質上的自利所驅使。政治科學則假定人總是試圖極大化自己的權力。

 

但這種世界觀顯然是錯誤的。在真實生活中,人的同理心(empathy)與利他行為足以與自私自利相匹敵。這並不是印刷在賀卡上那種濫情的說詞,而是科學事實:我們在嬰兒時期,神經的連結就是由愛和關懷建立起來的。演化至今,我們已能充分與他人合作,也具有同理的能力。我們有強烈的動機去教導和幫助他人。

 

如Matthieu Ricard在其嚴謹的《利他:同情的力量能改變你也改變世界》(Altruism: The Power of Compassion to Change Yourself and the World) 中所言,一個一歲半的小孩要是看到有人衣夾掉了,會在五秒內撿起來還給他,和提供相同協助的成人花費的時間相去不遠。但小孩若是因為做好事而得到獎勵,反倒會減低他們助人的傾向,有些研究甚至顯示會減少百分之四十。

若根據人性自私的預設來建立各種學科與社會制度,我們會難以理解許多情況下驅動人們的動機。

 

更糟的是,要是預期人們自私,可能會真的扼殺他們為善的傾向。

Samuel Bowles在《道德經濟:為何好誘因無法取代好公民》(The Moral Economy: Why Good Incentives Are No Substitute for Good Citizens)一書中提供了許多例子。比如說,以色列海法(Haifa)的六間托兒所規定,太晚接小孩的家長須付罰款。結果遲到的家長多了一倍。準時接小孩本來是體貼老師的舉動,但開始收罰款之後,接小孩卻成了經濟交易。家長比較不會感到內疚,也就難以體貼他人。

 

2001年,波士頓的消防局長取消了病假無上限的制度,規定每年只能請十五天的病假,超過者扣薪。原本是為城市服務的職業倫理,一夕間變成斤斤計較的病假安排。在聖誕節和新年期間請病假的消防員比前一年增加了十倍。

 

簡單來說,人們可以從兩種視角看待一切處境:經濟的視角或道德的視角。

 

引入金錢的誘因,就是鼓勵人們從經濟的角度看待自己的處境,就是鼓勵人們自私地計算成本效益,而不是順著與生俱來的傾向——互惠、服務和合作。他們會開始問:「這個對我有什麼好處?」

 

喚起經濟動機的後果往往更糟。想想看,要是婚姻中雙方都說「我希望得到的比付出的多」,會發生什麼事?這樣的婚姻大概不會有什麼未來。

 

我們許多承諾要投入的事,不管是專業的還是公民性質的事,都是如此。要成為好公民、好勞工,往往必須對某個團體或理想做出利他的奉獻,而在履行公民職責時,就是這樣的奉獻支持我們度過挫折和難關。不論你是作育英才的教師、保家衛國的士兵,還是與同事和睦相處的職員,道德動機都比經濟動機更有力量。事物的安排方式如果讓人只採取經濟的視角,會搞砸一切。

 

1776年,亞當斯密將資本主義界定為一部機器,在這部機器的安排下,個人的自利會帶來普遍的繁榮。幾年後,美國的創立者建立的民主體制則強調私人的派系競爭,但透過相互制衡,可使自身轉變為審議式的民主。上述兩者都仰賴一種低標準但穩固的人性觀,並試圖將私人之惡轉化為公共美德。

但當時有許多機構、制度提倡道德的視角,以平衡經濟的視角:教會、同業公會、社區組織、兵役和榮譽守則(honor codes)。

 

後來,激發人們從道德的角度看事情的機構、制度逐漸萎縮,操作經濟誘因的制度(市場和國家)卻不斷擴張。現在,經濟、效用式的思維已經成為我們分析社會、觀看世界的正常方式。我們的社會變得比較缺乏合作精神、比較不信任他人、效能比較差,也比較不可愛。

 

假定人是自私的,優先採用以自私為基礎的制度安排,如此一來,我們便助長了自私的心態。或許是翻轉古典經濟學和政治科學的時候了。或許現在就該建立制度,讓人發揮渴望為善的本能。

萬毓澤

台灣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2016年12月29日

對「利他的力量」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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