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馬克思:時代青年》的第一個場景

文:區龍宇

電影《馬克思:時代青年》是由海地裔的紀錄片導演拉烏爾·佩克Raoul Peck)所攝製。英國衛報的專欄作家Peter Bradshaw給予電影五分之中的四分,評價甚高。

此片在台灣有公映,不過在香港沒有。在大陸則有網上版可供觀看:

http://www.freebbbb.com/v/play/8338-4-1.html

很多人都聽過『馬克思』三個字,但對他了解其實很少。如果基礎了解太少,要看懂電影也不容易。但若經扼要介紹,電影其實告訴了大家很多知識。本文簡單講講電影第一個場景。

電影一開始的場景是一群窮人在森林執拾枯枝,忽然有人騎馬趕來揮棍毆打窮人,多人受傷倒地。

這是有深意的設計。因為24歲的馬克思,念完博士就因為得罪了學術界大佬,無法找到大學教席,只好去做《萊恩報》的主編。而他頭幾篇寫的文章,一篇捍衛言論自由,另一篇則叫《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

當時省議會討論修法,加重懲罰農民在地主的森林拾取枯枝。其實中世紀以來,農民這樣做,被認為是一種古老權利。那個時代還沒有後來資本主義那種把私有產權絕對化的做法。當時的法律不會懲罰這種行為,除非農民不是撿拾枯枝而是砍伐樹木而獲得木材,或者對林木造成實際損害。但即使有實際損害,當時法律只將之歸類為民事,而非刑事。但省議會中的貴族代表現在卻要把舊法修改得更加嚴密,把撿拾枯枝也列為盜竊這類刑事罪行。

馬克思的文章就是指責這些現代地主(十九世紀),比舊封建貴族更加差勁,更加自私自利。他還引述孟德斯鳩說:“有兩種腐敗現象,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種是法律本身使人民腐敗;後一種弊病是無可救藥的,因為藥物本身就包含著這種弊病。”

馬克思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注意,不光因為他的人道精神和對普羅大眾的同情,而且因為,這次修法令他正視很多學者博士都忽略的問題:各個階級的物質利益及其對立,如何形塑我們的社會。他自己在1859年回顧為何後來去研究政治經濟學時說:

“我學的專業本來是法律,1842——1843年間,我作為《萊茵報》的編輯,第一次遇到要對所謂物質利益發表意見的難事。”

終其一生,馬克思在感情上認同普羅大眾,在科學上則努力研究資本主義下普羅大眾如何被剝削,從中探索擺脫剝削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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