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政府垃圾徵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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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轉載自東網。

甲.  基本立場:

1 消費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對於商品包裝根本沒有選擇不要的權利,所以很多家居垃圾的源頭在於生產商及連鎖店,而非在家居。政府的方案根本放棄源頭減廢,繼續放過生產商和連鎖店,轉移視線,把責任推卸在普通市民身上。垃圾徵費更是雙重懲罰市民,因為市民既要為包裝付費,又要為垃圾付費,違背公義。局長也承認減廢成效無從估計,要看市民云云。但一種旨在改變市民行為的徵稅政策,連最高級官員也承認“成效無從估計”,那麼這個建議就應該打回頭,並另請高明再議。

2 目前的政府方案,只是拿出大小不同的膠袋來搪塞責任,根本無法在大部分樓宇做到按量收費(膠袋大小與垃圾重量之間並無必然關係),多數情況下甚至只是住戶劃一攤分費用,所以也無法真正誘導市民減廢,更無法誘導市民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香港居所大部分是高樓大廈,本來不容實行真正的按量收費。制定這種垃圾徵費本身就是垃圾政策。a3-1@1200x1200

3到今天為止,政府在源頭減廢、帶頭創造物質條件促進垃圾分類和廢物再造等政策上,仍然無所作為,在缺乏這些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實行垃圾徵費純粹只是門面功夫,為政府hea做背書。

4 從過往徵費政策的失敗經驗所見,懲罰性徵費無論在治標和治本上都未能達到減廢的預期效果,所以本會一向反對政府這個殘缺的垃圾徵費方案。

5 垃圾徵費方案懲罰窮人,又未能約束富人。

由於每個人都無可避免有垃圾,變相全民徵費。徵費比率佔窮人收入比富人高,具有累退稅的性質,是一種典型的劫貧濟富稅制。這種徵費方案,對於窮人是額外懲罰,對於富人則毫無寓禁於徵的作用。

6  垃圾徵費如果勉強實行,我們根據工作經驗,在無足夠物質條件配合(例如回收桶和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市民隨便棄置垃圾以逃避徵費的情況會大大增加。我們預期徵費後,非法棄置劇增,垃圾圍城,影響公眾衞生。至於工商廢物徵費,則工商界大可轉移給消費者。

總之,垃圾徵費最後或成為形同虛設的「紙老虎」,無法減少廢物量。若然要真正減廢,應先源頭減廢,立法規管或發牌條件上要求有關行業必須分類垃圾(玻璃、厨餘) 、循環回收舊物及減少使用即棄物料,從而鼓勵市民循環再用物品,以達到真正減少廢物。

請黃錦星局長實事求是,審慎處理,切勿在回收資源無出路時倉卒立法,迫市民非法棄置,垃圾圍城,影響環境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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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補充說明:

1 懲罰性徵費過往從未能減廢

減廢責任全推向市民,無論生產廢物源頭生產商和政府都淪為配角,措施以為寓禁於徵,無效就加重罰款,其實不切實際,毫無成效。例子如下:

環保徵費項目 日期 成效
垃圾蟲 02年定額罰款$600        為加强阻嚇性,

04年加至$1500

檢控數字只在05年輕微下降,之後便逐年遞升,由03年20483宗倍增至2017年的45706宗。(見附表1食環署统計年報)
排污費 08年排污費按水費徵收。 用水和排污同樣未見減少。
建築廢物徵費 05年12月開始收  因成效不彰,調高收費*2017.04.07起:堆填費由每公噸125元增至每公噸200元;及公眾填料費由每公噸27元增至每公噸71元 雖然堆填區棄置量减少,

但大量建築廢物散落社區:《(民間堆填(漁塘、棕地)、非法棄置(山邊,官地和街道)和混和垃圾處理) 》

*非法傾倒投訴由06年的3242宗倍增至2016年的7014宗。(見附表2 . 政府熱線回覆)

增加罰款未收阻嚇作用。

膠袋費 **2015年4月全面實施

-膠袋費入商户收益,未惠及環保

棄置量增、回收率降。

背心膠袋入口量創8年新高(由09年的4875萬公斤增至15年的5333和16年的5876萬公斤。(見附表3政府统計處資料)。生產商為盈利,抵消了消費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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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唔係咁掛!局長大人:空言安排食環署員工拒收非指定垃圾袋和檢控非法棄置

黃局長建議,由垃圾站站長負責將無標籤的垃圾膠袋抽出並拒收,可知食環署前線無法配合。

站長 全港有3133個垃圾站,只有二百餘個設有站長,還有16200個廢屑箱和1983套廢物回收箱都無人看管,請問誰人去檢查膠袋和拒收?
外判商垃圾膠袋 清潔工人掃街和倒廢屑箱的垃圾膠袋並非徵費專袋,即垃圾站會同時接收非徵費專袋垃圾,站長如何分辨拒收?做不來是否要解僱他?
專用垃圾袋 若市民用A貨垃圾袋,工友如何分辨?

知道有翻版貨,是否通知海關和報警調查?影响整天工作, 費時失事。

垃圾車 食環署每日提供247架垃圾車收家居垃圾,一架垃圾車只得個一、兩個跟車,一轉要去幾十個屋苑和站,每個收集點只能停留5-10分鐘,工人怎有時間逐個袋去秤、逐個去睇呀?根本冇可能做到拒收和按量徵費。「做戲就得」。(見附表5)
廢紙箱 計劃收細廢紙箱入口,預防市民將袋裝垃圾塞入箱。若加理减少街上2萬個廢屑箱和3千個垃圾站,相信廢紙箱早上定被大袋小袋垃圾包圍,想法不切實際。就算環保署能於全港萬六個廢紙箱裝閉路電視,鏡頭後照樣可棄置。見相片。(台灣成功除廣設閉路電視還有獎金鼓勵全民檢舉)
檢控人員 黃局長亦承認徵費計劃會導致嚴重違例棄置情況,回應又指食環署前線員工會加強執法。知否食環署前線執法人員約三千,每年處理16萬餘宗投訴,公眾潔淨檢控近年升至45706宗,3百餘潔淨組同事經常要兼替,工作量大,人手短缺,如何應付額外工作?
工人工傷 建築廢料徵費已令街上多了很多棄置廢料,工友工傷增加。現在前線員工非常擔心垃圾徵費後,更多市民為逃避徵費而到公眾地方扔掉廢物,工作更為吃力,會令掃街工人工傷增加。前線同事在執法過程中,難免對老弱檢控,到時又會激起民憤,前線又成眾矢之的!

南韓1995年徵費之初就有100萬宗違例棄置,近年才降至10多萬。經驗告訴我們,垃圾徵費導致非法棄置是必然現象。擔憂計劃實施後「垃圾山」處處,建築廢物是惰性廢物,棄置在山邊最多污染環境,但家居垃圾會腐爛,惹蚊蟲鼠患,嚴重影響環境衞生,危害市民健康。只倚賴垃圾袋徵費,卻沒有預先創造前提條件,恐怕付出環境代價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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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末倒置,源頭並未減廢

環保署表示徵費目的在:

-污者自付,按棄置量徵費

-改變行為,為免徵費,迫使市民積極分類垃圾

-令可回收物料增加,减少廢物。循環再造,增加經濟收益

但綜觀徵費安排,未能達預期目的,政策無效果又擾民,黄局長為求推行徵費有理,

不但送市民一頂「污者」的帽子,還抹殺市民日漸提升的環保意識和減廢成效。

其實回歸十數年,固體廢物總量下降(棄置總量減少見附圖)

固體廢物每日棄置總量由2000年的17940公噸下降至2015年的15102公噸。情況並非黄局長所講悲觀。這十數年間,人口由1996年的641萬增至2016年的733萬,住户亦由205萬增至250萬。人口增加過百萬,家居垃圾卻不升反降,由2000年的7540公噸減少至2015的6464公噸,2016的6391公噸,証明市民的積極減廢有成。

雖然市民積極減廢,工商業卻放任增廢(工商業廢物倍增量見附圖)

工商業廢物由2000年的1795倍增至2015的3694公噸,2016的3954公噸。抵消了市民努力的成果。可見垃圾元兇不是消費者,而是生產商,源頭減廢的對象應是工商界,不應是小市民。

可惜,政府欺善怕惡,不敢規管工商業,2011-2022工商業只需减費3成,家居住户卻需減4成。生產者責任制第二期才推行,黄局長又拋出一招「雞先還是蛋先」來混淆概念,說徵費可令市民發揮消費者力量,拒收包裝廢物,生產商自會改變產品設計,迎合市場。硬說消費者是廢物源頭,先要向小市民徵費。

政府方案,總之就是:

節流不開源,垃圾無出路

姑息元兇,市民陪葬

環保署請客,食環署付錢

垃圾圍城,影响衞生

 

丙. 附錄:

垃圾徵費方案在應用於不同類型大廈時的不同情況:

大廈種類 1.8萬幢公私營住宅 4千幢住宅及商業樓宇 全港有15 %樓宇是三無大廈
垃圾收集方式 食環垃圾車收集垃圾 用私營垃圾商收集垃圾,現有330輛 住户自行將垃圾送去垃圾站或環保桶
徵費方式

收費水平三年後再檢討

「按户按袋」收費

9種容量指定垃圾袋,每公升0.11元,0.3元至11元,4人家庭若每日用一20公升膠袋,即2.2元x30=66元。每月多66元支出。大型廢物要貼指定標籤,每件11元。用垃圾槽的大廈可用240及660公升指定垃圾袋。

將「按重量」徵費,

(送到堆填區/離島轉運站) 每公噸從免費→365元

(送到4個市區/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每公噸

從30元/38元→-395元

「按户按袋」收費

回收桶2千增至4千套(每日回收4噸增至8噸, 仍有24噸未收)

執行機構 透過管理公司统一處理

若有非專用袋垃圾或散裝垃圾,清潔工友要套上專用袋才不被拒收。

依賴個體戶的垃圾車司機為單幢式住宅和工商業的垃圾進行秤重、交收等工作。 因三無大廈(無法團、管理公司和居民組織),自已垃圾自已揼。
估計效果 不規管生產商過度包裝,住户減廢量輕微。

因增行政支出,管理費必加。執行時與居民磨擦多

食環工友無時間拒收。

住户批評其他膠袋無法重用,膠袋用量增。

非法棄置和用冒牌袋增。

無法做到按量收費。違用者自付的公平原則,失減廢誘因。廢物處理業協會批評單靠車長執行是政府推卸責任。 市民若充分配合,將垃圾分類,因回收桶不足,被迫放置桶外而惹來檢控。

回收桶變垃圾站。

鄉郊住户若不配合,更多非法棄置,影響衞生。


聯署團體:

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政府前線僱員總會、香港廚師聯盟、自已社區自已搞、勞工組、社區關懐、全球化監察、南地球、社區前進、關懷貧窮學校、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公屋被逼遷戶關注組、清潔服務業職工會 (職工盟屬會) 以及工學同行 (共14個)

聯署個人:
何太(富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杜志權(偉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秘書)、鄧永謙(關懷貧窮學校)

2018年11月16日

對「反對政府垃圾徵費方案」的想法

  1. 推行垃圾徵費根本無道理無形加重市民負擔我反對應該減輕市民負擔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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