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勢力的配對哲學

區龍宇

 

原載明報

 

上周日香港有萬人請願美領,希望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同時,北京繼續是「警惕外國勢力」天天講,日日講。但北京自己并非反對一切外國勢力干涉的,只是高度選擇性。北京深懂外國勢力的配對哲學,所以懂得拉攏像北韓等專制國家來為自己打氣打氣。和美國也是談談打打,打打談談,對逆權小國才只打(壓)不談。

 

香港還有英國人警察

但「外國勢力」一詞,在香港又的確隨時被民間「玩翻轉頭」,所謂turn the table around是也。有一次我的幾個普羅朋友吹水,一個說:「超,個警察指揮官潘毅德(Neil Burnett),英國佬一條,次次打X我地中國人,咪係外國勢力干涉囉」。另一個接上:「超,林鄭委任五個國際專家加入警監會調查,又唔係一L樣!」對於這種外國勢力干涉,北京一點不介意。

 

爲何香港人容易「玩翻轉頭」?因爲一國兩制本身正是鄧小平和外國勢力妥協的東西啊。鄧與敵同眠,生下了基本法這個寶貝胎兒。基本法首先保障的,正是英美在港利益:不論是繼續使用英文為官方語言,還是繼續使用普通法,還是容許香港法庭聘請外國法官,還是容許港人拿英國護照,還是101條規定外籍人士可以繼續擔任公務員或者顧問、實際等同承諾不會對原有公務員進行清洗,才會有事情的另一面,即容許潘毅德這個英國人繼續「打X我地中國人」。北京所允諾的一國兩制,本身必然讓外國勢力充盈於此地,所以民間的確可以「玩翻轉頭」,串連國際和北京唱對臺戲。這是北京和香港人本都享有的歷史特權。可惜現在北京最高領導人卻背棄鄧小平。

 

找極右日人開記招好大鑊?

不過民間要「玩翻轉頭」,需要留意自己是否讀懂了外國勢力的配對哲學,否則配對錯失。最近連登這篇祟拜日本人前記得FC講的就是例子。文章說到上周的「民間記者會出現既平野鈴子否認中日戰爭同支持日本出兵,係日本算係極端右翼來。日本人普遍都唔鐘意極右,所以比佢地見到呢班人痴住香港既話我地都幾大鑊」。

 

對於自我定位為極右或右的人來説,這不是「幾大鑊」,而是「幾好」。近年一個有趣的矛盾現象,便是極端民族主義者,往往也很「國際主義」,經常舉行國際會議來促進合作。他們沒有配對錯誤。但如果你不是,或者你沒想過這個問題,那麽你的確踩入誤區,會像牛一樣被人牽著鼻子走,「幾大鑊」。

 

上述那位日本人,叫平野鈴子。今年八月初有媒體介紹她「一直義務替東京一間祭祀戰死士兵的神社打掃」,但她擔心令香港人不快,不願透露神社名字。從她的博客及附帶連結看,這個神社叫靖國神社。她所屬的組織是「靖國神社崇敬奉賛会青年部」,她也有份為這個義工會主辦學習會。這個學習會是關於雷伊泰島戰役的,這次戰役有8萬日軍人死亡,一半以上是餓死。餓死大部分應該是低級兵士(大部分是工農子弟),生存者不到500人。還有整個菲律賓犧牲了一百萬無辜的當地居民。可是平野最後寫:感謝司令和副司令捍衛日本。天呀,感謝日軍司令這位加害者,而對於百多萬受害者一字不提。這是皇軍史觀,不是民主和平的史觀。她這類日本公民之所以支持香港反送中,只是拿來配合其皇軍史觀,配合其「中國要侵略日本了」這種無限誇大的宣傳戰而已。你如果不是極右,卻不加思考轉發「平野支持香港啊」的訊息,會否認錯朋友會錯意?

 

但更「大鑊」的是,比平野有名得多的日本極右派,在9月8日於東京舉行了支持港人的游行集會,在香港得到歡迎。集會主持人是較有名的保守右翼有線電台總裁兼製片人,叫水島總(Satoru Mizushima)。外媒曾經報導他否認南京大屠殺。他也曾經帶隊嘗試登陸釣魚臺以宣示日本主權。我對水島總的質疑是:他們認為中國侵略釣魚台,但管轄釣魚島的日本沖繩縣也一直被美國佔領不少地方為軍事基地,但水島總卻一句不提,相反他們還批評沖繩人民反對美軍的活動。這究竟是哪門子的日本民族主義?

 

我少年時曾經保釣,但十幾年前我已表示:我同意莫昭如的看法,釣魚台應該屬於魚而非任何國家。水島總和中南海,都不是我那杯茶。聯繫外國,這本身無所謂對錯。什麼立場/主義,自然就聯繫外國同類立場和主義的人。人之不同,各如其茶。最不好的其實是什麼都不了解就去亂點鴛鴦。

 

制裁伊朗,你都支持?

上周日萬人向美領請願,又是另一個容易錯配的國際關係。中文媒體介紹這條《香港人權與民主》草案,看了令人興奮。但這些介紹似乎有所遺漏。其實這條草案,并非全關香港人權和民主,用這個名稱有點誤導。首先,在sec 3,草案其實開宗明義:美國在香港有重大利益,所以需要保衛這些國家利益。當然,它的利益,目前可能與港人的利益有所重叠(在基本法下這根本很正常),但是,由於不可能是完全重叠,所以畢竟是兩個範疇,因而就有兩相矛盾的機會。例如sec 5 的a/6,是講監察香港政府有無充分執行美國所制裁的國家/個人的進出口管制,而其制裁理由是基於一:「國際恐怖主義、國際毒品貿易,或者大殺傷力武器的擴散」;二:「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者經濟構成威脅」。

 

這明顯是保衛美國國家利益,而非保衛香港人權和民主。而且,如何解釋美國國家利益,也當然是美國政府的事。考究一下,就會考出很大問題。例如大殺傷力武器,美國說當年伊拉克有,於是去打伊拉克,且認爲自己有權報復和伊拉克做生意的國家/企業/個人。結果在伊拉克一毫克的大殺傷力武器都找不到,但伊拉克已經打爛了,也有無數其他人遭殃了,美國政府則繼續逍遙自在。這是違反還是尊重人權呢?這個草案把香港人權捆綁於美國外交政策,難道香港民主派應該無條件支持?人之不同,各如其茶。如果你是《美國政府只幹好事》派,完全支持其外交政策,自屬正常。但如果你不是,或者是你連《草案》也沒讀過,就去完全支持,會否認錯朋友表錯情?

 

這條草案也包括監察香港政府制裁北韓和伊朗。我們是否主張制裁伊朗?現在連歐洲多國都不願跟隨美國廢止與伊朗的核協議,因爲這明顯是特朗普在挑釁,但香港反送中運動真的要為美國這個外交政策背書嗎?有何好處?或云,無論對錯,這些條款,現在香港政府依據其他條約/協議已經在執行。對。既然這樣,美國何須再在這條《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再重複一遍?如果非要重複不可,爲何不更改法案名稱,不要誤導公衆以爲法案只關乎香港人權與民主?而站在香港民主派立場,我們又何必照單全收,好的壞的都吞下肚子?

 

斯諾登逃亡香港

還有,草案sec 6的c/1/A是講監察香港政府有無法律能力執行美國-香港有關引渡逃犯的協議。雖然條文接著主要從保護美國公民不受香港不當引渡著眼,但是從原則來看其適用範圍大得多,可以包括迫使香港引渡美國「逃犯」,例如斯諾登和阿桑奇。不要忘記,2013年美國就迫香港引渡當時逃亡在港的斯諾登,好在當時香港政府沒有依從。事實上,當時很多港人都支持斯諾登獲得正式庇護,因爲這是基本人權。今年6月的大阪G20會議,由於國際民間組織《公民20》(Civil 20),努力督促G20政府保障「吹哨者」(whistle blowers)[1],所以G20的大阪宣言也多少含糊承認吹哨者有助於抵制貪腐。

 

現在美國議員還要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中重申美國引渡的權力,且加上制裁香港人的條款,同時又沒有明確寫上如何保護吹哨者,這就不是尊重人權,而是相反,協助美國政府引渡吹哨者,協助它制裁幫助吹哨者的香港人,這難道是反送中運動的初衷?難道初衷不是反對違反人權的引渡條例?我們怎能接受這些條款,還要向美國情願、不加修改就通過這個草案?如果美國國會議員真心為香港人權和民主,又爲何要將之捆綁於美國外交政策及引渡條例?

 

人之不同,各如其茶

上述詰問,只詰問民主派。民主也當然有N個解釋。這便涉及政治哲學和不同的主義了。港人不習慣講這些。然而,進行國際聯係而不講政治哲學和主義,會否結錯婚拜錯天地?這首先不是什麽意識形態爭論,而是對於國際政治的認識高低。不要忘記,美國國家利益,不等同於人民的利益。美國在1971-1979年突然抛棄國民黨政府,就是一個例子。你是否記得?

 

(此文有關日本的部分,多得山田太郎提供寶貴意見及翻譯日本材料,特此感謝)

 

[1] https://civil-20.org/civil-society-and-trade-unions-urge-g20-to-protect-whistleb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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