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卡斯特羅蓋棺論定

1978年的卡斯特羅
1978年的卡斯特羅

文:區龍宇

美國奧巴馬總統對卡斯特羅之死,發表悼詞,說「此刻無數古巴人都為此激動,令人聯想到卡斯特羅如何改變了古巴民族以及無數個人和家庭的命運」。此句表面上沒有褒貶,但如果拿過去美國對古巴政策做對比,就知道這句話,至少友善了許多。

有罪還是無罪?

即將擔任美國總統的特朗普,大唱反調,指責卡斯特羅的遺產就是「行刑隊、搶匪、無可言狀的受難、貧困。古巴成了極權主義的島嶼」。

古巴與美國的關係史,就是半殖民地抵抗帝國的歷史。古巴在16世紀時是西班牙殖民地,三個世紀之後,古巴和其他拉美國家一樣,開始尋求獨立,並在1895-1898年間,發動獨立戰爭,且將近成功。此時,美國干涉了,以強權迫使古巴做美國的保護國。1902年古巴名義上獨立,實際上是美國半殖民地,1903年更強行霸占瓜塔納摩作為美軍基地,到今天仍然霸占著。在美國控制下,古巴成為典型的殖民地單一經濟,即資源出口純粹為殖民國服務,所以人們便開玩笑說,這些國家,不是「銅國」,就是「香蕉國」。古巴則盛產甘蔗,所以便是「蔗糖國」,主要出口到美國。但控制別國資源,前提是控制其政權。美國政府一直扶持代理人統治古巴,這種情況下,當然不會有民主了。

在二戰前後,美國便扶持了軍人巴蒂斯塔(Fulgencio Batista)建立獨裁政權。1952年,時為律師的卡斯特羅,加入民主派的人民黨,並角逐國會議員,然而巴蒂斯塔卻取消選舉!1953年,卡斯特羅集合150人,發動武裝起義推翻巴蒂斯塔,失敗被捕,在庭上自辯時發表《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演說:

「不錯,我們是為古巴的自由而戰鬥,我們決不為此而反悔。…其實受審的不是革命者,而是一位叫作巴蒂斯塔的先生……殺人魔王!……如果明天這個獨裁者和他的兇殘的走狗們會遭到人民的判決的話,那末這些勇敢而高尚的青年人現在受到判決又算得了什麼呢。巴蒂斯塔是違反人民的意志、用叛變和暴力破壞了共和國的法律而上臺的。怎能把一個壓迫人民的政權叫作合法的呢?當我的同伴們遭受可惡的監禁時,我不能要求自由。你們讓我去和他們一起共命運吧!判決我吧!沒有關係。歷史將宣判我無罪。」(見文末附錄)

特朗普大概沒有讀過老卡的法庭自辯,不然,他一定會說,歷史宣判了老卡有罪。

有罪無罪,之所以人言人殊,因為社會總是分成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呀。站在巴蒂斯塔和美帝國的立場,卡斯特羅當然大罪,罪該萬死;但站在普通人民立場上,則又大不相同了。

1959年的革命遺產

今年十月,颱風馬修襲擊加勒比海,在海地造成超過九百人死亡,在古巴卻無甚傷亡。何故?古巴的行政能力和基礎設施都好太多。這畢竟也要歸功於1959年的古巴革命。

卡斯特羅和格瓦拉(港譯哲古華拉)領導的7月26運動在革命成功後,擺脫了美國控制,進行土地改革和國家推動工業化,為現代化締造了基礎。同時,革命政府也的確大力提高中下階層的生活即文化水平,這包括了全民醫療和全民教育;同時大力組織教育隊伍下鄉掃盲。到今天,古巴的識字率比美國還高,在醫療上也比較美國那種讓保險公司發財為先的制度,好得太多。

古巴能夠在1961年頂得住美國聯合古巴極右組織發動軍事進攻(所謂豬灣事件),能夠長年頂得住美國的經濟禁運,卡斯特羅能夠逃過600多次暗殺,根本原因之一是卡斯特羅政府的確得到不少民眾支持。從這個觀點來看,不論卡斯特羅的政權有什麼不好,他總是推動了古巴的歷史進步。如果當年革命不成功,如果巴蒂斯塔的徒子徒孫依然當權,那麼,古巴最多也不過是另一個海地。

開明專制的歷史脈絡

當然了,古巴政府有民眾支持,不代表它是真民主政府。不,它是典型的一黨專政。不過,同蘇共或者中共比較,可說是「開明專制」,不像前兩個那麼嚴重。反對派自然不讓組織,新聞自由也缺缺;在媒體工作的人當然也會受到監察。誰要是高調反對政府,就要準備坐牢。不過,不致於像蘇共或者中共那樣,連普通人民也要搞什麼「思想改造」,人人過關。在經濟上,黨官當然享有很多特權。有些外國左翼太天真,總是鼓吹古巴如何達致平等社會,幹部如何奉公等等。實際上,古巴共產黨和其他共產黨政府一樣,設有幹部特供店,輕易買到普通人買不到的商品。不過,由於專制程度不像蘇共和中共,所以,像後兩個的那種駭人聽聞的貪污腐敗,古巴至少程度尚有分別。

古巴的「開明專制」,本身也有個歷史脈絡,即卡斯特羅的7月26運動的特點。要知道,無論是卡斯特羅還是726運動,根本不是共產黨,而是一般的激進民主派。他們最初根本沒想過要變成「社會主義」政府。當時古巴早已有共產黨,但他們名聲頗臭,因為在斯大林的「與民族資產階級結盟」的路線下,古共居然去支持巴蒂斯塔政權!正因如此,古共最初是反對卡斯特羅的武裝起義的,所以當革命爆發,古共完全被邊沿化。

其次,雖然726運動,和中共早年一樣,都是農村游擊隊運動,但是,它也和中共有一點重大分別,那就是中共從1927年革命失敗後,逃到農村二十幾年,已經完全變成農民軍隊,在城市中沒有多少力量。同時,城市裡面又無其他有力的革命民主派,所以在1947-49年的內戰中,城市居民毫無作為,是被共產黨「解放」的。這導致中共完全控制一切。但古巴革命不同,城市工人進行政治罷工常有,在1958年更曾經發生總罷工。雖然失敗了,但城市裡面的左翼力量未曾消失,並在726運動開始獲得軍事勝利時,也同時發動城市鬥爭,趕走巴蒂斯塔。所以,古巴革命不單純是農村包圍城市的勝利,而是農村游擊和城市政治鬥爭雙管齊下而獲勝的。在這個情況下,726運動難以獨大。

726運動是在1965年,才與古共以及其他左翼政黨,合組成新的古巴共產黨的。在這前後,古巴新政府更開始向蘇聯全面傾斜。之所以這樣,得從革命勝利一刻講起。

卡斯特羅和格瓦拉

本來卡斯特羅沒有計劃實行那麼全面國有化政策,也沒有計劃變成共產黨。他只想打倒巴蒂斯塔,擺脫美國,實行土地改革。但是,當他開始土地改革的時候,他把許多大莊園收歸國有,這就得罪了那些大地主,而他們正是美國最親密盟友。1959年,剛好發生六千個電力公司工人罷工要求提高工資,得到革命派支持,這時美國政府便出手,勒令三間美國石油公司不再為古巴提煉石油。

這時蘇聯出來了,答應為古巴提供石油,卡斯特羅當然覺得這是雪中送炭,但美國更加激怒,廢止了向古巴購買蔗糖的協議,不久更宣布全面禁運。這才迫使卡斯特羅全面倒向蘇聯,不只從蘇聯獲得石油,而且蘇聯成為古巴蔗糖的大買家。但瓦格拉對蘇聯的官僚化很多不滿,繼續批評蘇共,這當然令金主不滿了。最後,卡斯特羅和瓦格拉達成秘密協議,瓦格拉離開政府,去玻利維亞開展游擊戰,反對當地的獨裁政權,最後犧牲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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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流亡的古巴人上街慶祝卡斯特羅逝世。

卡斯特羅卻享高壽,極盡生榮死哀。從推動古巴歷史進步上,他當然不只無罪,而且大大有功。不過,畢其一生,他其實對於社會主義的真諦,並不了解。他最多只是一位左翼民粹主義者。這類人可以為民眾改善生活努力,但不會明白真正的民主(即社會主義),就是普羅大眾自我管理,自主自為,就是掙脫一切統治者。左翼民粹主義所能夠建立的政權,往往也是威權主義左翼政府:它可以為人民做一些好事,不過不能容忍人民自主自為。2003-5年間,卡斯特羅接受法國世界外交論衡(Le Monde Diplomatique)的長時間訪問,當中便透露了不少訊息,顯示他的威權主義特徵。

話說回頭,在美國長期圍堵和禁運下,在長期戰備的情緒下,一個小國要抗衡超級大國而求自主,委實不易。要實現民主多元,就更加不易了。主觀上缺乏民主素養,客觀環境太惡劣,這就是古巴革命所面對的困難。這個困難,今後仍然持續左右古巴大局。

以香港之小,而欲拒強鄰,欲求自主,卻對於外國民主革命歷史,一無所知,竟要「勇武革命」,則下場更不堪問吧。

2016年11月28日

附錄:《歷史將宣判我無罪》摘要

「不錯,我們是為古巴的自由而戰鬥,我們決不為此而反悔。…其實受審的不是革命者,而是一位叫作巴蒂斯塔的先生……殺人魔王!……如果明天這個獨裁者和他的兇殘的走狗們會遭到人民的判決的話,那末這些勇敢而高尚的青年人現在受到判決又算得了什麼呢。

檢察官先生要求判處我26年徒刑。我認為,要求把一個人送到不見天日的地方關上四分之一世紀以上的時間,只花兩分鐘提出要求和陳述理由,那是太少了。我曾經看到過,檢察官先生在一件小小的販毒案上作十倍長的滔滔發言,而只不過要求判某個公民六個月徒刑。

巴蒂斯塔是違反人民的意志、用叛變和暴力破壞了共和國的法律而上臺的。怎樣能使他的當權合法化呢?怎樣能把一個壓迫人民的和沾滿血跡和恥辱的政權叫作合法的呢?

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不斷聽人們談論著自由、正義和權利,我們的長輩教導我們從小敬仰我們的英雄和烈士的光榮榜樣。我們敬聆過泰坦的話:自由不能祈求,只能靠利劍來爭取。我們知道,我們的先驅者為了教育自由祖國的公民,在他的《黃金書》中說:”凡是甘心服從不正確的法律並允許什麼人踐踏他的祖國的,凡是這樣辜負祖國的,都不是正直的人。只要有小人,就一定有另外一些肩負眾人的榮譽的君子。這些人代表成千上萬的人,代表全民族,代表人類的尊嚴。”

我們出生在我們的先輩傳給我們的自由國家。我們不會同意作任何人的奴隸,除非我們的國土沉入海底。

我快講完我的辯護詞了,但是我不像通用律師通常所作的那樣,要求給被告以自由。當我的同伴們已經在松樹島遭受可惡的監禁時,我不能要求自由。你們讓我去和他們一起共命運吧!在一個罪犯和強盜當總統的共和國裡,正直的人們被殺害和坐牢是可以理解的。

判決我吧!沒有關係。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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