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為何失去自由?

(DeepL翻譯,嵐山編輯)

編者按:本文節錄自Adam Johannes最近發表的文章「從河到海」:巴勒斯坦著名口號的真實歷史。原文前半部份的譯文已刊登於本網站。文章題目是編輯所加。

原文連結:

1948年,以色列國在暴力中誕生,約80%的巴勒斯坦原住民被強行驅逐和排斥出他們祖祖輩輩生活的土地,以便在阿拉伯人占多數的土地上建立一個猶太人占多數的新國家。

幾乎在一夜之間,75萬巴勒斯坦人成為大災難中的難民,成為世界上人數最多、持續時間最長的難民人口之一。

隨後,以色列摧毀了400多個巴勒斯坦村莊,抹去了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幾個世紀的另一個社會的記憶,並迅速通過了兩套種族隔離法。

第一套法律旨在阻止巴勒斯坦難民返回現在的以色列,並沒收他們的土地和財產。

75年以來,以色列一直拒絕履行其對1948年巴勒斯坦難民及其後裔的人權義務,剝奪了他們重返家園的權利。

與此相反,73年前,以色列通過了「回歸法」,賦予任何猶太人移居以色列並獲得以色列公民身份的權利。這意味著,一個出生在歐洲、家族世代居住在歐洲的猶太人可以「返回」以色列並獲得公民身份,但一個出生在現在的以色列的巴勒斯坦難民,雖然他仍然擁有顯示其在以色列的房屋合法所有權的地契和門鑰匙,卻不能返回。巴勒斯坦人認為這是嚴重的種族主義。

第二套法律旨在將殘餘的巴勒斯坦原住民變成三等公民,成為現在被定義為猶太國家而非所有公民的國家中的非猶太人。被剝奪了真正平等公民權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公民目前約占以色列人口的五分之一。

1967年六日戰爭期間,巴勒斯坦的其餘部分–東耶路撒冷、西岸和加沙–被以色列非法軍事佔領。

將近二十年前,以色列和埃及對加沙的海陸空封鎖愈演愈烈,這種集體懲罰得到了西方國家的支援。加沙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之一,大多數人是難民,半數是兒童。由於封鎖,加沙約96%的水不適合人類飲用,並造成了世界上最高的青年失業率。

巴勒斯坦人民受到的壓迫與迫害

當我們高呼「從河流到海洋,巴勒斯坦將獲得自由」時,我們認識到以色列的種族隔離及其種族主義制度的三個層面,以及它們是如何壓迫巴勒斯坦人的:

  1. 巴勒斯坦人民在約旦河西岸、加沙和東耶路撒冷遭到軍事佔領和圍困。
  2. 作為以色列的三等巴勒斯坦公民,只能在一個剝奪他們與以色列猶太公民真正平等公民權的國家裡生活。
  3. 作為難民和散居者,被剝奪了返回家園的合法權利。

許多西方自由主義者傲慢地將巴勒斯坦的鬥爭簡化為1967年的軍事佔領;對他們來說,難民重返家園的鬥爭和以色列境內巴勒斯坦少數民族爭取平等公民權的鬥爭並不存在。但對巴勒斯坦人來說,這些鬥爭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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